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鄧鏡波學校規則

(一)  重要守則

1) 學校生活,首重紀律,一切紀律上之訓練,在培養學生自律自治能力,做到自尊尊人的目的。因此本校校訓為:「立己立人」。

2) 學校校規總則為:

(i)守時守規

(ii) 嚴守默靜、專注學習

(iii)尊重別人的權利;

(iv)愛護學校公物

(v)舉止端莊,斯文有禮。

3) 有關本校之獎罰細則,請參閱J2文件「學生獎懲辦法」,「學生獎懲辦法」亦上載學校網站。本校的網址為:https://www.tangkingpo.edu.hk


(二)一般守則

1) 學生在上課時間內(包括小息),若未經校長、副校長、助理校長或訓育主任准許,一概不得擅自離校外出。

2)本校之正常上課時間: 上午8時10分 至 下午12時30分
星期一及五︰ 下午1時45分 至 下午3時40分
星期二至四︰ 下午1時45分 至 下午3時50分
早上8時5分第一次鐘聲響時,學生必須在內操場排隊或指定地點集合。

3) 如遇學校舉行課後測驗、集會、瞻禮慶日或學校典禮,學生必須依時出席。學生回校上課或參加學校慶典活動時,必須穿著整齊校服。

4) 若上課第二次鐘聲仍未到達指定位置,即屬遲到。學生須到校務處領取「遲到紙」,方可進入課室。經常遲到,影響學習進度,會累積成為小過、甚至大        過, 更會影響操行等級。

5) 如遇學校舉行課後測驗、集會、瞻禮慶日或學校典禮,學生必須依時出席。學生回校上課或參加學校慶典活動時,必須穿著整齊校服。

6) 倘遇突發事件(如颱風等),該日須停課,則翌日依照考試時間表將依次順延。

7) 如遇天氣惡劣或颱風暴雨,學生應遵守教育局當日早上6時或以前在電台之宣佈行事。但學生家長可按居住區域的實際情況,以決定是否讓學生回校。如該日天氣情況確實不宜回校上課,請家長按照「請假手續」辦理有關請假事宜。

8) 學生不論何時何地,必須尊敬師長、神長及職員。

9) 領袖生乃代表校方,協助維持紀律,同學必須尊重領袖生及聽從其勸導。

10) 學生無論在校內或校外,尤其是在公共場所及街道上,一切言行,皆足以影響學校聲譽,故一舉一動,必須謹慎檢點。

11) 學校一切公物,宜加愛護,倘有損壞,須由肇事學生負責賠償。

12) 學生應負責保管自己物品,書籍及用品上應寫上姓名和班別,以避免遺失。

          13) 除教科書及老師指定之書本或報刊外,學生一律不准攜帶與課堂學習無關的物件回校,例如:金屬尺,書報刊物、遊戲咭、相機、攝錄機、影音播放器、平            板電腦及電子遊戲機等。倘若學生攜帶上述物件回校,如有遺失,校方概不負責。

14) 校內手提電話使用要點:

a)學生在校內不得展露或使用電話;

b)若學生攜帶手提電話回校,則須在下列時間將手提電話關掉:

i) 上課日:回校直至下午4時30分為止。

ii)星期六:回校至下午12時30分為止。

c)學生須負自行保管之責任,如有遺失,校方概不負責。

15) 學生必須隨身攜帶學生證。如有遺失,應即向校務處報告及補領。

16) 學生須保持校園清潔,切勿亂拋垃圾。在校園內,亦禁嚼香口膠。

17) 學生應隨時留意學校報告板上之通告。

18) 學生嚴禁前往校方指定之禁區(如校內天台、網吧、電子遊戲機中心等)玩耍。

19) 學生之間不應有買賣事件,或金錢往來。

20) 學生應遵守儲物箱之使用守則。


(三)課室和特別室規則嚴守默靜,專注學習

1) 上課時須留心學習,保持肅靜。如要發言或離座,必須先舉手,經師長同意。未經師長同意,不得擅自更調座位。校長、教師、訪客、外賓進入或離開課室時,須起立致敬禮。

2) 為保持課室及桌椅整潔,學生不得攜帶食品或飲料進入教學大樓。學生須合力保持課室整潔及美觀,不得塗污、雕刻或破壞課室內桌椅、牆壁及壁報等。

3) 在上課時,學生不得向同學借取書籍及文具,也不可到儲物箱存取物件。另外,學生如因事離開課室,需先獲得授課老師批准及登記。

4) 小息及午膳後,學生須到地下小休,不得逗留在課室或走廊。

5) 因違規而被指令停課的學生,須即時由班長帶領到停課室報到,並由班長填報理由。

6) 每天放學後,學生須將書本或物品帶回家中或存放在儲物箱,不准存放在課室內,如有任何損失,校方概不負責。

7) 為免生危險,學生應特別嚴格遵守特別室的規則。


(四)操場及小賣部規則

1)  進行任何類型活動時,必須顧及他人權利和安全。尤其注意控制力度,若有傷及他人或毀壞物件,均須負責。

2) 進行活動時,替換之衣物及個人物品須自負看管責任。

3) 任何情況下,嚴禁赤膊玩耍。

4) 內操場嚴禁作籃、足、排、手球玩意。禁止在停車場內玩耍及流連,以免發生危險。學生運動時應盡量不戴眼鏡(如有損壞,須自負責任)。

5) 早上上課前禁止任何遊戲活動;

6) 有遮蓋的地方及平台,嚴禁打球及踢毽。禁止將重物放在體育器材上。

7) 每天下午 5時30分響鐘後,學生須自動停止一切活動,迅速收拾個人物品離校回家。

8) 使用場地後,學生應自行清理垃圾放入垃圾桶內。玻璃瓶飲品及碗麵等不可帶離小賣部。

9) 學生須禮貌對待守崗的領袖生及小賣部職員。購物或輪候座位時必須有秩序排隊。

10)  如遇意外受傷,應儘快通知校務處或就近老師。學生不應隨意移動傷者,更不可徒手接觸傷者之傷口。


(五)儀表及校服

1) 舉止端莊、樸實大方,談吐有禮,衣履整潔,是學生應有的儀表,又是青年的美德,故應以淳樸整潔、莊重稱身、自然大方,符合學生身份為準,杜絕標奇立異。所持準則,應以校方及老師之意見為依歸。

2) 髮式以純樸為主,須要保持清潔、整齊、自然、梳理貼服。不可標奇立異、不得染髮或燙髮。頭髮長度以不觸及衣領及耳朵,額前不可過眉為準。

3) 學生不准配帶或展露任何飾物(如戒指、手鍊、手提電話繩等) 及攜帶貴重物品(如名貴書包、手錶等)回校。

4) 學生於上學及放學時,必須穿著整齊校服(若課餘運動後,學生可穿著整齊運動服裝離校)。

5) 校服:

a)夏季校服為白色恤衫、灰色長學生西褲 (窄腳褲、低腰褲或喇叭褲均屬不合規格)、純白色內衣、純黑色皮質腰帶 (闊度適中及無花紋)、純色長襪(黑、白、藍或灰、必須高過腳眼、不可穿船襪)及純黑色學生皮鞋。

b)白恤衫左袋上須用針線縫上校徽,恤衫末端要完全束入長褲內,讓皮帶完全外露。

c)當穿著冬季校服時,學生恤衫須扣上頸喉鈕、結上校呔及扣上袖口鈕。

6) 體育服裝:

a) 體育服裝包括校方指定之白色運動衣和運動長褲,純色長襪(黑、白、藍或灰、必須高過腳眼、不可穿船襪)及學生運動鞋 (以黑、白、藍或灰為主色)。

b) 只可於體育課當日穿著體育服裝回校,學生可帶備校方指定之運動短褲回校更換。

7) 冬季及夏季校服的正式更換日期由學校公佈。

8)學生可視乎天氣,加穿校方指定之毛衣、外衣、冬季體育服外套及頸巾。


(六)請假及早退手續

1) 學生因事請假,學生應預早兩個上課天,持家長信交予校長、副校長、助理校長或訓育主任簽署核准,然後將該信逕交校務處職員處理。

2) 學生因病請假,家長須於當日上午8時10分至10時內,致電校務處替學生請假。如翌日仍需請假,亦請家長於當天致電學校存案。如學生上午回校上課,但下午需請假,則於下午第一節完結前,由家長致電請假辦理。(學校電話:2712 5171)

如學生因病請假,但卻於當天早上/下午期間回校上課,亦會當病假缺席論。學生應留家休息,不宜回校參與任何活動,包括測驗及比賽。

3) 痊癒或復課後的三個上課天內,學生須帶同由家長簽署之請假信(如屬病假兩天或以上者,則必須連同醫生信),交回校務處銷假。逾期遞交家長信會作曠課處理。

4) 早退手續

a) 上課時如因病或急事必須早退者,首先須到校務處領取早退紙,並由校長、副校長、助理校長或訓育主任簽署核准,然後將早退紙交詢問處存查,方可離校。

b) 復課時再補交由家長簽署之請假信到校務處銷假。

5) 不依上述手續請假者,則作曠課論。


上述規則,旨在協助學生修養品德,謹慎自己的思、言、行為,保持良心純潔和公正,發揚天賦的善性,以期日進於德,造福社會人群。校方會因應情況,對上述規則加以修訂及為規則作解釋。

訓育組

2023年7月